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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七一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河北省“百俊青年律师训练营”暨“迎七一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是符合《关于开展河北省“百俊青年律师训练营”暨“迎七一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的通知》中参加人员条件的我市执业专职律师,均可自愿报名。
二、自荐报名的律师请填写《河北省“百俊青年律师训练营”推荐人选报名表》。(可在办公群文件中下载)
三、请于6月15日(本周四)18:00前将《河北省“百俊青年律师训练营”推荐人选报名表》电子版报送至市律协邮箱:sjzlvshixiehui@163.com。
附:《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河北省“百俊青年律师训练营”暨“迎七一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的通知》
律协耿姗姗(383510395) 2017-6-15 12:51:53
 冀律协(2017)8号                 
河北省律师协会
关于开展河北省“百俊青年律师训练营”暨
“迎七一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含定州、辛集分会):
为进一步加强河北省青年律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培养河北律师行业的领军人才,进行专业人才储备,提升律师行业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省律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拔优秀青年律师进行“河北省百俊青年律师训练营”集中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对各类优秀人才进行关注培养。同时,为增强青年律师队伍党员意识,引领律师工作实现新发展,省律协决定在“青训营”期间,开展“迎七一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共庆党的华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6月29至7月2日,为期四天。
2、地点:河北省律师协会(河北省石家庄市石铜路569号)。
二、参加人员
1、通过2016年度考核的河北省律师协会辖内专职会员(具体名额分配见本通知附件1);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后出生);
3、执业年限在5周年以上(即在2012年7月1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
4、须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或管理合伙人;
5、省、市律协理事或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优先选派;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
7、中共党员占比不少于50%。
8、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三、报名方式
“河北省百俊青年律师训练营”采取律师自荐、律师协会选拔报名的方式进行。省律协对各市的名单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学员将入围省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库候选名单并取得参加青训营活动的资格。
四、相关费用
“青训营”统一安排食宿,相关学习费用及食宿费由河北省律协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五、纪律要求
培训期间须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或早退。已报名入选但临时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须向派出律协提出请假申请并由派出律协提出替换人选,时间不得晚于2017年6月25日。
未经请假而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期间违反纪律的人员将影响其今后参加省律协活动的资格。